Page 43 - 芙蓉中学德育校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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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怪发。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中途离开训练。
3、军训期间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4、尊重教官,虚心接受帮助和听取教诲,同学之间真诚相待,
互相帮助。
5、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巾、饮料盒等
杂物。
6、班主任做好军训考勤和每日总评,并报年级组长。
7、凡是违反军训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 12 节 芙蓉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
序,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
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于违纪的学生,应遵循耐心教育为主,批评教育与
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热情帮助他们
改正错误,必要时,可根据情节适当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 对于违纪学生,可视违纪的情节、程度和认错态度分
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半年)
等处分;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影响特别坏的学生可给予勒令退学或
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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