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芙蓉中学德育校本教材
P. 47

2、经查实,在校内、校外抽烟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长期抽烟的,给予记过处分,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其他同学抽烟,
          或者提供香烟给同学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喝酒的,给予警告处分。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或
          记大过处分。

              第十一条  对故意破坏公物、污损校园环境学生的处分
              1、故意破坏公物的,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倍赔偿外,视情节轻

          重,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2、故意在教室、走廊等处墙壁上留下鞋迹、球印或以墨水、颜

          料、粉笔及其他物品有意污损校园环境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
          负责赔偿和恢复责任。
              3、故意在校园、教室内外乱扔乱丢废弃物(各种食品和饮料包

          装袋、包装纸、饮料罐、果皮、果壳及其它纸屑杂物)的,视情节轻
          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

              4、在教室、走廊过道及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槟
          榔渣及其它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

          过处分。
              第十二条  对违法违纪进入营业性“三室两厅”等场所的学生

          的处分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日
          常行为规范》和《芙蓉中学学生文明规约》的有关要求,进入营业性
          “三室两厅”、桑拿按摩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的,视情节轻

          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的加重处分。
              第十三条  违反《芙蓉中学学生文明规约》的,视情节轻重,

                                       - 35 -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