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芙蓉中学德育校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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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写作业,不交头接耳,不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如有违
反每人次扣 1 分,扣满 6 分为止。
(三)体育锻炼(每天 30 分)
A.晨跑(每天 10 分)
1、当指挥员下达“立正”口令后,还未赶到自己所站具体位置
者视为迟到。迟到学生必须站在原地不动,待执勤干部登记后方可进
入队伍。迟到每人次扣 0.5 分。
2、晨跑开始后,在队伍中讲话的、没按要求路线晨跑的、晨跑
中掉队的、早退的每人次扣 1 分,经执勤干部提醒后仍不认真按要求
晨跑的,执勤干部有权要求其重跑,并对其加倍扣分。
3、在未宣布解散前离开队伍或在队伍中走动的每人次扣 0.5 分。
4、缺席的每人次扣 2 分。确因病不能晨跑的,需由本班体育委
员凭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交体育部长,体育部长转交给工作小组组长
备查,经查属实则不扣分。晨跑队伍不整齐,每次扣 2 分。
5、任何人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工作,如有顶撞、谩骂、殴打工作
小组人员等行为,学校将从严处理,对违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
全校通报。
B.跑操(每天 10 分)
1、每班可留 1 人整理教室内务,因病、事假不能出操的,应有
相关证明。每班每有一人旷操扣 1 分,累计扣满 2 分为止。旷操同学
记入违纪名单。
2、进、退场时队伍不整齐或秩序不好的扣 1 或 2 分,各班应有
能体现班级特色的口号,喊口号不响亮扣 1 分,无口号扣 2 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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