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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浏览量:177 次 发布日期:2016-08-25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专业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加速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教师,特制定本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把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依据《洪江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蓝本,以培养高层次教育教学专业人才为核心,建设本工作室,旨在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打造生物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引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本工作室的建设搭建起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和名师领衔人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
三、建设条件
(一)工作室的组成
工作室以我校生物特级教师杨忠老师作为领衔人。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以生物学科团队为工作方式,以聚集学科、问题解决为工作重点,以教学研一体化为工作途径。
(二)工作室成员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扎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或者是符合名师条件的教师;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名师、教坛英才、教学新星、省市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3.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为6人左右。工作室成员产生方式采取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审查确定的办法。
(三)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
1.导师培养。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工作室的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优秀教师成长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
2.项目领衔。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领衔人专长为基础,充分发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3.成果辐射。工作室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教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基本要求为:工作室运行期间,工作室成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上县(市、区)以上公开课20节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每学年至少上一节县(市、区)以上公开课,或主持召开教师培训讲座或报告会一次,听本工作室成员课不少于20节。
4.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工作室依托洪江市教师教育网建立特色网页。网页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资源生成、成果辐射专栏,要依托网络平台,聚集、整合优质资源,相互学习、切磋、交流、探讨,在合作互动中提升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各工作室网页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四、运行保障
(一)行政推动
在市教育局“洪江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洪江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专家指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要协助上级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学校要指派一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管理协调名师工作室事务,并为名师配备一名工作助理( 同时也是名师工作室成员)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所在学校要大力支持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时间、场地、设施设备等保障。
(二)教研引领
在教育研究部门的指导下,鼓励工作室成员参与教研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作用;工作室要积极承担教研课题重大项目或有关教研项目;积极参为全市相关中小学提供教学研究服务,发挥专业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三)经费保障
本工作室的建设及工作经费由市和学校负责提供。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外出指导及教研、考察、学术交流活动等的开支。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工作室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工作室领衔人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
(四)考核评价
对本工作室的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活动展示、名师在线、教学研究成果及成员发展等五项内容。对工作室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领导小组和工作室领衔人共同进行。对工作室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采取奖惩并举、动态管理,名师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70分为合格),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附: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细则
一、日常工作(20分)
1.计划、总结(10分)
个人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各5分)
2.听课、指导、交流(10分)
要积极参加工作室的集中研讨活动;(5分)
名师和成员之间实行双向听课、评课活动;(5分)
二、活动展示(20分)
要积极参与工作室举办的县(市、区)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10分)
要积极承担工作室举行的县(市、区)级以上教学展示;(5分)
要积极承担工作室举行的县(市、区)级以上专题讲座。(5分)。
三、名师在线(20分)
自主研发工作室工作平台(网站),建立网上名师工作室专栏,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开展在线互动研讨交流。(15分)
工作室成员每月至少上稿1篇。(5分)
四、教学研究成果(20分)
工作室成员要积极承担、参与本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7分)
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有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和经验总结材料;(7分)
工作室成员定期发表论文;(6分)
任期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参加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另计加分)。
五、成员发展(20分)
本年度,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国家、省、市、县级奖励,每项分别加5、3、2、1分。加分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