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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 点击数:1240 次 更新时间:2016-5-10 14:10:2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怀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怀教发〔20126号)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一)考试考查科目设置

1.考试科目

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

八年级:地理、生物、生物实验操作。

2.考查科目

九年级: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及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

(二)成绩评定及呈现方式

1.各学科满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各100分。其中,音乐、美术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的分值分别为30分、70分。

2.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实行分数制,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行等级制,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各个等级的分数区间为:100分至80分为A等,80分以下至70分为B等,70分以下至60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

(三)考试考查方式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理论、美术理论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和统一网上阅卷。市直属初中和鹤城区初中(含民办)由鹤城区教育局负责组考,考点主要集中设在城区公办高中学校,市教育局参与组考工作其它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的组考工作。

体育,音乐技能、美术技能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其中,美术技能考试时间全市统一,命题、评卷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

考查科目的考查工作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英语听力免考。

(四)考试时间及时量

全市统一闭卷笔试时间为61619日,各科目考试时量分别为:语文、数学各120分钟,英语10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90分钟,音乐、美术理论考试60分钟(分卷、同堂考试),美术技能考试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年级

日期

 

 

九年级

616

历 史  8:209:50

 物 理  10:4012:10

语 文 15:0017:00

617

思想品德 8:209:50

化 学  10:4012:10

数 学 15:0017:00

618

英 语  8:2010:00

音乐、美术理论:10:5011:50

美术技能

15:0016:30

八年级

619

地 理  8:209:50

  生 物  10:4012:10

(五)考试命题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坚持既体现初中毕业水平考试性质又兼顾高中升学选拔功能。命题严格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并结合我市教学实际,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淡化单纯记忆的考查,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有机联系,不出偏题、怪题,试卷题量和难易适中,有适当的区分度。

(六)考试收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考试科目按每生每科10元收取考务费,用于命题、制卷、组考、评价(含阅卷)等。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初中学校组织。评价内容为品德素养、学习与探究、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四个维度,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地实际确定,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来描述。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可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校统一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三、初中毕业标准

当年在籍初中毕业生,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颁发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科平及格(6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达C等以上(含C等),考查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四个维度均达C等以上(含C等)。

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可自愿报名补考不及格科目。补考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市教育局统一提供闭卷笔试补考试卷样卷)。补考成绩达60分(或C等)及以上的,均按60分(或C等)计入学生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但只作为初中毕业依据,不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补考后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按计划和志愿择优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湖天中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其它一般普通高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生。

(二)招生对象

当年在籍且达到毕业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录取依据

1.市教育局下达的当年度招生计划。

2.学生志愿。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四个维度达C等以上(含C等),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4.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七科的等级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成绩总分(五科满分总和为560分)。

对于从外地转入我市就读初三,未参加2015年我市毕业考试生物、地理两科测试的学生,须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出成绩证明,作为该生参加了地理、生物毕业考试的依据,然后按照该生参加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考试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七科的平均分来认定其地理、生物成绩。

5.优惠加分。符合下列条款的可享受优惠加分,优惠加分计入学生普通高中升学成绩:

1)我市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教职工直系子女、驻怀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烈士的直系子女加10分,因公负伤的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直系子女加10分,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2)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只计最高级别,不累加)。

3)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含省全运会)前6名的加10分,获市级(含市全运会)前3名的加5分、获4—6名的加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4)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5)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共同组织的科技创新大赛,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优惠加分可计以上五个单项之和,但总分不得超过15分。

加分由学生本人在志愿表上如实填写清楚,并交相关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学校进行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直属学校交鹤城区教育局复核)并输入学籍管理系统。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所加分数,并减该生原始总分15分再参与录取,同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四)志愿填报

1.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共设4类志愿:市直属普通高中提前批志愿(只限鹤城区以外其它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填报怀化三中、怀铁一中和湖天中学3所市直高中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湖天中学、黔阳一中)志愿、市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详见《怀化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志愿表》分表1、表2,鹤城区使用表1,其它县市区使用表2)。每类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高中学校。《志愿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样表印制。

2.学生须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学生志愿由学生本人填写,家长或家长委托的监护人签字同意认可。学校和教师不得干涉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学生填报的志愿一旦经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登录审核完毕无误并上报市教育局后,不得更改。

3.学生志愿由所在学校输入学籍管理系统,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数据及学生志愿表上交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汇总、存档。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应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本区域学生志愿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工作,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采取学业考试成绩等级+总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在作为普通高中招生成绩依据的科目中,以实行等级制的科目的等级为入围条件,再按照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分(含优惠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成绩要求(特长生除外)具体如下:

1.实行等级制的七科(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的等级入围要求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中至少3A等,音乐、美术二科中至少1B等,其余科目为C等以上(含C等);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4B等以上(含B等),其余为C等以上(含C等);一般普通高中7C等以上(含C等)。

2.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00 分,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50 分,一般普通高中300分。

(七)特长生招生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5%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特长生录取办法为:实行等级制的科目均达C等以上(含C等),实行分数制的科目的成绩总分(含优惠分)在达到规定的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350分、市级示范性高中330分、一般普通高中300分)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怀铁一中、怀化三中和湖天中学3所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认定,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业测试认定。各县市区须于5月底前将本地已认定的特长生相关信息(学生姓名、学号、毕业学校、专业)分招生学校造册上报基础教育科备案。

(八)外地学生录取

未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外地毕业生申请升入我市普通高中的,须持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证明,到意向普通高中学校联系,由学校自行通过一定方式进行测试,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初录,并报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站)审批备案。

(九)招生录取纪律

各普通高中学校只能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严格按批次和学生志愿进行录取,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贬低其它学校等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不得组织除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提前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预录通知书,不得跨县市区、跨批次录取新生,不得擅自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超计划录取或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任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与民办高中联合办学等名义招生或变相招生。未招满计划的高中学校,可进行补录,但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从填报了本校志愿的未上线的学生中按成绩高低予以补录,不得擅自、违规补录学生。市直高中学校不得补录鹤城区以外其它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2.加大课程管理力度。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提升每门学科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课程设置和课时开设的督查,杜绝出现不按课程计划开课、随意增减课时的现象。

3.严密组织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怀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组考工作,切实抓好保密、监考、安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三无目标(无泄密、无集体舞弊、无安全事故)的实现。要全面加强考纪考风建设,严格按要求做好安检工作,杜绝考生将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室;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诚信考试。

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对于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违规录取的新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地教育部门和招生学校自负,若出现影响教育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将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定收费标准,不得违规、变相收费。

5.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学校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通报批评、追究行政责任和取消招生资格等处分,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接到本通知后,须及时将通知转发到所辖初中和普通高中学校,并面向家长和学生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

怀化市教育局 

201655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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